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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等级英语简介

来源:管理策划编辑:Admin2007-8-22 20:07:17

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简称PETS)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面向社会的英语等级考试体系,在开发过程中得到了英国国际发展部(DFID)的资助以及英国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(UCLES)的技术支持,并成为中英文化交流的合作项目。目前设五个级别。 1999年6月,教育部考试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正式介绍PETS考试。同年9月,PETS-1?4级考试在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、上海、福建、海南10个省、市进行了首次考试试点。2000年该考试扩大到15个省、市,考生人数近10万;2001年增加到19个省、市,考生人数近20万。2002年考试规模进一步扩大,考生人数达32万。从1999年9月开始,有关单位已经用PETS-5正式替代原有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水平考试?WSK?EPT。考试中心已经用PETS-2和4考试的标准来改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考试。目前正计划用PETS-2和3考试分别替代自考公外的英语(一)和(二)考试。 欢迎您访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站,本站将向您在线提供考试的信息查询。现开设“PETS简介”、“级别定位”、“级别简介”、“考试样题”、“联系方式”、“最新消息”、“英文版”等栏目。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 PublicEnglishTestSystem )简介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,简称 PETS)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。作为中、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,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。共有五个级别: PETS 1 是初始级,其考试要求略高于初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。(PETS 1B是PETS 1的附属级) PETS 2 是中下级,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。 PETS 3 是中间级,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2年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。 PETS 4 是中上级,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-4年的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。 PETS 5 是最高级,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。 这五个级别的考试标准建立在同一能力量表上,相互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。 建立PETS的目的是为改进原有的英语教育考试提供一套科学、合理的评价标准。改变现行英语考试过于封闭,与社会需求脱节的被动局面,向社会提供一个面向公众的英语考试体系,在全国范围内促进英语的普及与提高,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不断扩大的形势。通过测试应试者的水平,颁发英语等级证书,满足社会上英语能力鉴定和人才市场的需求。对考生听、说、读、写等能力进行全面考查,促进英语教学改革,扭转“听不懂,讲不出,难以与外国人直接交流”的不利局面。多级别的英语考试体系,也符合当今社会终身学习、终身教育的时代潮流。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“交际语言行为模式”上。这种模式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,将语言能力分为“接受”、“产出”、“互动”等,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,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,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。这些能力与通常所说的“听”、“说”、“读”、“写”等能力的关系是: 接受能力——读和听 产出能力——写和说 互动能力——书面和口语的直接交流 PETS重点考查交际能力,但并不完全排斥对语言知识(语法、词汇等)的考查。所以,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: 听力、语言知识、阅读、写作、口语 为提高考试的有效性(效度),PETS从各级别交际能力考查的实际需要出发设置题型。主要有: 客观性试题——多项选择、选择配伍 半客观性试题——改错、填空、简单概括等 主观性试题——短文写作、翻译、口试 各级考试采用的具体题型详见相关的考试大纲。 参加考试是考生的个人行为。PETS在考生资格方面,无年龄、职业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原则上任何人都可参加。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。不必按部就班,即具有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。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。 在PETS等级描述中给出了各级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,仅供考生个人和考生成绩使用者参考。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PETS各级考试的水平;考生成绩的使用权在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。 作为社会性考试,PETS不具有评价普通中学和大学校内英语教学水平的功能;不向考生的教学或辅导单位提供考生成绩。任何人不得用此项考试的成绩评价、干扰校内正常的英语教学,不得用PETS考试成绩代替普通中学和大学的英语结业考试。 PETS 各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自行决定。 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。 笔试成绩是听力、英语知识运用、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。满分100分,60分以上(含60分)为合格。 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参加相应级别的口试。口试满分5分,3分以上(含3分)为合格。 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者,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。 笔试合格 + 口试合格 = 合格证书 PETS各级考试大纲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,全国发行。考生可在当地书店购买,或报名时在报名点购买。 PETS不指定专用教材。凡符合PETS相关级别要求的教材,都适于考生学习和准备考试。考虑到某些级别的特殊性,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出版了PETS 1及其附属级——PETS 1B 的教材,在全国发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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